美国出生公民权的诞生
1895年,一位唐人街华人厨师为了重返美国展开了一场法律抗争,此案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。法院不仅支持了他对出生公民权的诉求,还通过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确保了这项权利适用于所有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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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5年,一位唐人街华人厨师为了重返美国展开了一场法律抗争,此案最终上诉至最高法院。法院不仅支持了他对出生公民权的诉求,还通过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确保了这项权利适用于所有人。
1894年11月,年仅21岁的厨师黄金德告别加利福尼亚,远赴中国探亲。他满心以为能顺利返回旧金山——那是他的出生地,也是他的家。1890年他曾有过类似的归乡旅程,当时的海关官员放行无阻,未起波澜。然而,此番出行并非高枕无忧。彼时,排华情绪甚嚣尘上,加州尤甚。联邦法律严禁华工入境,海关官员在执行禁令时愈发严苛,唯有拥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华工方可获准登岸。

虽说父母是尚未归化的中国移民,但黄金德坚信,既然自己生于美国,便是地道的美国公民。为求万全,他特意准备了一份贴有照片的宣誓书,由三位白人公民作证其出生于旧金山,并附上个人声明,陈述其出生背景及1890年以公民身份顺利入境的往事。
在建国初期的美国,人们普遍认为凡出生于此地者皆为公民。
1895年8月,黄金德搭乘“科普特号”蒸汽船抵达旧金山湾。新任海关税务司约翰·H·怀斯比前任更加铁面无私,断然拒绝黄金德入境。当时的黄金德脑后垂辫,身着唐装,英语也略显生涩。在怀斯眼中,他并非归乡的公民,而是一个企图蒙混过关的非法华工。黄金德被囚禁在港湾的一艘船上。这一变故开启了一场法律博弈,将黄金德的公民身份问题推向了国家最高法院。